县长信箱
主题:为何现在原工程局职工住房不给予办理产权登记 | 姓名:韦炼 |
内容: 请问一下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现在工程局原职工住房不给予办理产权登记? | |
提问时间:2018-05-19 12:47:17 | |
回复: 尊敬的“韦炼”网友:您好!您反映关于“为何原工程局职工住房现在不给予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县长韦萧强同志非常重视,已责成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办理此事。以下为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的办理情况: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房屋须实行“房地一体“登记。原工程局职工住房属房改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应由房屋所在单位负责土地分摊面积的测绘,把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确定好,经房改办、房管所、不动产登记局确认后,并且补交土地出让金,各项手续完成后,才能办理产权登记。 如有疑问,请电话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778-5822582。感谢您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8日 | |
回复时间:2018-06-12 15:2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