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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8-04-11 11:15:00  来源: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A0930000

扩权强县下放事项:

实施主体: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审批对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受理方式: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材料预审时限:

3工作日

自治区负责机构:

自治区公安厅

审批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审批条件:

1、提供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提供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提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提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提供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提供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应交材料: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是否收费:

办理地址:

县政务服务中心分厅(地址:大化镇建丰路96号)

办理窗口:

公安局窗口

咨询电话:

0778-5825161

投诉电话:

0778-5827976(县政务办)、0778-5826160(县效能监察室)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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