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08:33:0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县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编制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于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文公开。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设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县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以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办公室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我局先后制定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制度》等13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制度公开于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两个宣传渠道,方便广大群众监督。
(三)编制目录指南,实时更新发布。
我局以《条例》为指导,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于今年12月份完成编制本部门2016年度信息公开目录,并更新发布《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于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四)拓展公开载体渠道,方便群众监督。今年我局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载体渠道,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形式公开,以方便群众监督。我局还利用手机短信、电子屏、广告牌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另外每季度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各类载体运行正常。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号)文件精神,涉及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有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征地信息和违法违规几项内容。今年我局已经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增加本年度产生的征地信息内容,逐月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和局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5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6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部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877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44条,《国土资源报》公开信息1篇,《广西日报》3篇,《河池日报》13篇等。
(二)今年我局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3份。
(三)我局网站首页及大部分栏目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的更新发布,未发现首页栏目无更新现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每三天更新一次,矿政管理按国土厅要求每月公开一次。信息公开、规划计划根据市县级文件要求按年度公开。政策法规、人事教育、执法监察、地政管理、征地信息及不动产登记栏目均能在文件生成或项目完结20日之内均予准确公开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和办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本年度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次,并已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于门户网站。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信息公开范围有局限性;二是部分业务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避重就轻、积极性不足,不能及时主动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充分调动业务股室的积极性,及时报送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让公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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